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已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16年11月7日通過。這是我國網絡領域的基礎性法律,明確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,打擊網絡詐騙。該法共7章79條,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。
對當前我國網絡安全方面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,該法都有明確規(guī)定。針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,網絡安全法規(guī)定:網絡產品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,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;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、篡改、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;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,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。并規(guī)定了相應法律責任。
針對網絡詐騙多發(fā)態(tài)勢,網絡安全法規(guī)定,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于實施詐騙,傳授犯罪方法,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、通訊群組,不得利用網絡發(fā)布涉及實施詐騙,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。并規(guī)定了相應法律責任。